您的位置:主页 >新闻资讯 > 加油量超过油桶标称容量 ?浙江嘉兴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新闻中心

加油量超过油桶标称容量 ?浙江嘉兴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 近日,加油江嘉家住浙江省嘉兴市的量超量浙理消王先生投诉称王店一加油站的燃油加油机存在计量问题  。据他介绍,过油管部他前往该加油站的桶标1号油枪给自备油桶加0号柴油 ,油桶标称容积25升,称容场监往油桶里加了26.82升仍没加满 。兴市对此 ,门及王先生认为加油站的时处油枪计量存在问题,要求退还多加的费纠纷油钱 。

接到投诉后,加油江嘉市场监管局的量超量浙理消工作人员迅速联系嘉兴市计量院,并与消费者约定一同前往加油站进行加油机检定。过油管部

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加油机检定实验 。资料图片

据了解,称容场监加油机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兴市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的加油机都会贴有“强制检定合格”字样的绿色方形强检标记 。三方按约定抵达加油站并开展检定实验  ,在检定实验开始前 ,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带消费者查看了加油站的强检标记 ,标记显示下次检定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仍在检定期限内。

随后计量院的工作人员打开加油机向消费者讲解加油机的计量原理 ,指出电脑主板、编码器和流量测量变换器三个关键的计量部位 ,上述部位在上一次检定时已作铅封编码处理 ,三个关键部位的铅封在此次检查时均完好无损。同时,计量院工作人员分别用50升和20升的标准量筒开始计量检定 ,消费者现场进行监督,实验结果油量的误差都在国家允许的±3‰范围内。

对于消费者自带的油桶容积问题,计量院的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消费者自带的油桶 ,油桶桶身标注了容积但未标注刻度 ,实际的容积会存在一定偏差 ,油桶、汽车油箱这类容器都有一个标示的容积。出于安全 、温度对容积的影响考虑,说明书标注的容积往往小于实际容积。以一辆油箱标注50升的汽车为例,实际加油一般可达到52升以上。实验过后王先生当即表示对实验结果认可。

对此,嘉兴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 ,加油时需要注意加油机是否贴有在有效期内的强检合格标志 。“强制检定合格”标记有效期为6个月 ,到期需要重新检定。加油前应核实所要加油号、单价 ,注意查看除单价显示外 ,其余显示均为零 。加完油后应注意加油员应滴净油枪余油 ,并核实加油量或金额 。加油后要保存好加油凭证 ,若对加油计量有疑问及时向加油站所属公司或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

责任编辑 :张林保
扫一扫,联系我们关闭